经查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50万元,2023年期末净资产8,430万元至9,130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87.52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13.39万元,2023年度末净资产为6,517.69万元。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净资产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较大,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024年4月1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提交拟公告文本,称经与年审机构预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对于公司酒水饮料业务产生的利润总额868.39万元不再确认,但未说明原因。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对此,年审机构提供了情况说明,涉及对公司酒水饮料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等事项的疑虑以及由此可能对审计报告类型产生的重大影响。上述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前景的判断,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拒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及时向投资者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重大风险。(三)时任总经理未按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意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称,时任总经理夏珂未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书面意见。
ST旭蓝董秘:您好,公司陕西省长武1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项目进展顺利,已具备开工条件。
古罗马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一个奴仆有三个主人的话,他就是一个自由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下属的上级是几个而不是一个的话,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这几个人都是下属的上级,但实际上这个下属已经变成了一个自由的人。
对此,曾国藩是有切身体会的。我们知道,清代的八旗和绿营是国家的经制兵,而湘军是另一外一个阵营。八旗、绿营都想拉拢湘军将领为己用,尤其是湘军就要打下金陵时。
比如李元度在徽州打了一个大败仗,他感到无脸见江东父老,也不好向曾国藩交差。正在这时,浙江巡抚王有龄给李元度写信说,你到我这里来,我给你加官晋爵。曾国藩于是让李鸿章写奏疏,把李元度革职,永远不能再用。李鸿章因为这件事与曾国藩有不同的意见,暂时离开了曾国藩。
后来王有龄因为李元度沿途中召集了一些人,中间又打了几次小胜仗,就向清政府奏请,不但取消了李元度的革职处分,还要给他官升一级。这使得曾国藩非常愤怒,他不能让李元度从他的湘军阵营中分裂出去,如果任凭这样下去,就会对其他人形成示范效应:其他将领就会意识到,即便在湘军这里打了败仗,也可以在其他地方提拔,而且提拔得更快。
所以曾国藩第二次给朝廷上疏,说不能用李元度。结果李元度被革职,永不叙用。直到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曾国藩才说,自己一生当中对不起三个人,其中就有李元度。那个时候为了维系湘军内部的统一,不让别人插手,把他的人才从阵营中分裂出去,他连自己平生不忘的人都能下得了手。
禁止另立门户,最显著的例子还是总兵陈由立。同治元年,河南巡抚郑元善两次给曾国藩写信,希望调陈由立进入河南防守,并答应给予优厚待遇。
曾国藩予以拒绝,他对郑元善说:前次严树森想调往河南,鲍超因防卫吃紧留下,随即陈由立因病请假,在离营四十里的地方治病,但后来竟然离开队伍,还将余大胜等几十人带走,我即将上奏严厉制裁他。论他的平日战守,也仅仅是个中才,而此次如此行动,实在出情理之外,你要调他,实在难以允从。
同治元年五月三十日,曾国藩再次给郑元善写信,他说:得知陈由立已经到了你那里,并派他到湖南招募人。我岂能不顾大局,吝惜一将!难以遵从的是,此人从勇丁升到总兵,长久隶属鲍超,待之情谊甚厚。但他不问事情缓急,一听到调到河南令下,立即托病告假养病,并带走三十多人。
又说:当时正攻青阳,不遵奏留之旨,而又阴怀跋扈之心,情理实在难以容忍。如果仅仅不忠诚于安徽,倘能有益于河南,海内一家,何防楚才晋用。但观人者恒在出处进退之际,选将者最忌浮华取巧之流,以夙昔所依附,功名所从出,一旦视若弁髦,则中道相从者又安能保其晚节不渝。且近来用兵连十余省,倘相率效尤,流弊滋多,再三踌躇,于十七日具疏严劾,请撤去其募勇差事。
曾国藩随即向朝廷上奏,严厉参劾陈由立。又给毛鸿宾写信,告诉他陈由立逃奔河南,回湖南招募勇丁,阁下应立即令他停招,并派人押解到我这里。此风一开,各处军纪都会废弛,所关极大,我不能不严厉惩办。
曾国藩还给督办河南团练的毛昶熙写了与郑元善同样内容的信,又将此事处理的结果遍告各位。当他得知陈由立带走的余大胜可能到了左宗棠那里时,立即给左宗棠写信,让他派人押到他这里,使得法令得行。
曾国藩在给朝廷的奏疏中提出:“军营上下相与之际a股加杠杆,为主帅以不蔽贤、不争功为第一美德,为偏将者以不陵上、不虐民为第一美德。陈由立这样的浮滑之人,轻易背叛安徽,岂能有益于河南?”朝廷当即批准,将陈由立等革职,永不叙用。
陈由立曾国藩郑元善湘军李元度发布于:天津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在线配资网站_在线配资公司_正规炒股配资公司观点